2017年湖南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103元,比上年增长9.4%。1月18日,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发布有关统计调查数据。去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948元,同比增长8.5%;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36元,同比增长8.4%。
数据显示,省内四大区域居民收入全部实现较快增长,长株潭地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,达到36162元,同比增长8.8%;环洞庭湖地区、泛湘南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双双突破2万元;大湘西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最少,只有15674元,但增速最快,同比增长10.4%。
2017年,湖南城乡居民消费结构提质升级的特征较明显。受医保体系日益完善、居民健康意识进一步增强、医疗服务价格上涨、老龄人口增加四大因素的影响,湖南城乡医疗保健支出快速增长,增速均居八大类消费支出首位。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1693元,增长24.3%,较上年提高7.4个百分点。
受非义务阶段教育费用和校外培训费用增加、文化市场蓬勃发展、休闲旅游意识进一步增强等因素的影响,城乡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保持快速增长,增速居八大类消费第二位。城镇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3973元,增长16.6%。其中,城镇居民人均教育支出2147元,增长15.7%。
发布会上透露,去年全省51个贫困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68元,较上年增长10.7%,比全省农村居民平均增速高2.3个百分点。